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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加湿器的加湿原理

作者:标准集团 添加时间:2024-01-04 00:00

在空气非常干燥的时候,我们的皮肤就会出现龟裂的现象,这时就需要增加空气的湿润度,保持一个湿润的环境来进行改善,加湿器就是的选择。超声波加湿器主要是采用高频的震荡,再通过雾化片的高频震动使得加湿器中的水被抛离水面产生飘逸的水雾,达到空气加湿的目的。一般加湿器都带有软化水湿度显示的辅助功能,对于加湿器中的软水器规定经过软水器的水,水的硬度不能超过100mg/L,水的湿度被规定在30%-70%的范围之内。
采用高频震荡(震荡频率为1.7MHz,人的听觉范围),通过雾化片的高频谐振,将水抛离水面而产生自然飘逸的水雾。
一是加湿量。这是加湿器重要的参数,有些企业为迎合消费者追求大加湿量的心理,随意标大加湿量,所以标准严格规定加湿量不应低于产品额定加湿量的标称值。
二是加湿效率。指加湿器实际加湿量和输入功率的比值,反应了单位功耗能够产生多少加湿量,是衡量加湿器性能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指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的产品、促进各企业开发更加高效的产品,标准将该指标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三是噪声。考虑到加湿器可能在卧室中使用,如果噪声过大将会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标准对噪声指标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四是蒸发芯(器)使用寿命。对于直接蒸发式加湿器,蒸发芯(器)是对性能影响大的部件。随着加湿器的不断使用,蒸发芯(器)的效率会不断降低,加湿量也随之不断下降。标准规定当加湿器的加湿量降低至初始加湿量的50%时,视为蒸发芯失效。对于可更换的蒸发芯(器),其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00小时。
五是针对许多加湿器都带有软化水、湿度显示等辅助功能,为了防止某些产品明明不具有此功能,或此功能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而通过虚假宣传的手段来误导消费者,标准对这些辅助功能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于软水器,标准规定经软水器软化后,水的硬度应不100mg/L。软水器在失效前,软化的总水量也不应少于100L。对于湿度显示,规定在相对湿度为30%~70%的范围内,其湿度显示的误差应在±10%以内,以免误差太大反而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此外标准还规定,由于水位会对某些加湿器的性能产生明显的影响,所以加湿器应该具有水位保护功能,以防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加湿器长期处于低性能、低效率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