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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解读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应急接管办法

作者:标准集团 添加时间:2023-02-06 00:00

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实旋特许经营管理的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项目在运营期内发生突发事件,导致特许经营项目无法正常运营,影响坏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公众身体健康时,市人民政府可以对该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应魚接管。

第二条(名词解释)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的突发事件,是指由于污水处理或污泥处置方式不当,或是特许经营项目在运营期内由于发生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终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坏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具体情形)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的特许经营项目在运营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突发事件:

1.特许经营协议的甲方或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的监管部门书面明确不能减产或停产,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单位仍擅自减产或停产导致污水外溢的;

2.由于洪水、台风、泥石流、地基下陷等自然灾害,导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单位的处理处置设施 72 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

3.发生人员重伤、死亡事故或发生 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