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GB/T 7918.1-1987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化妆品微生物检
1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1.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I。包装量小的样品,取样量可酌减。
1.2 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启开,以防再污染。
1.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1.4 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细菌、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作细菌检验,再将剩余样品作其他分析。
1.5 在检验过程中,从开封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1.6 如检出粪大肠菌群或其他致病菌,自报告发出起该菌种及被检样品应保存一个月备查。
2 供检样品的制备
2.1 培养基和试剂
2.1.1 生理盐水
氯化钠8.5 g
蒸馏水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锥形瓶内,每瓶90 ml,121℃20 min高压灭菌。
2.1.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酪蛋白陈17g
大豆蛋白陈3g 氯化钠5g
磷酸氢二钾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 1g
吐温80 7g
蒸馏水1000ml
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21℃20 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