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QB/T 2727-2005 皮革 色牢度试验 耐光色牢度:氙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的颜色耐人造光源及耐热能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具有耐光和耐高温要求的皮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 730-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和耐气候色牢度 蓝色羊毛标准
GB/T 8432-1987 耐光色牢度试验仪用湿度控制标样
3 原理 试样与蓝色羊毛标准一起在人造光源下按规定的条件进行曝晒,当试样曝晒至规定的辐射能量后,将试样与所用的蓝色羊毛标准或灰色样卡进行对比,评价试样的耐光变色程度。
4 装置和材料
4.1 标准材料
4.1.1 蓝色羊毛标准,符合GB 730-1998的规定。
4.1.2 湿度控制标样,符合GB/T 8432-1987的规定。
4. 1.3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符合GB 250-1995的规定。
4.1.4 遮盖物,用不透明材料,如内黑外白硬卡、薄铝片等制成。
4.2 装置
4.2.1 空冷式氙弧灯
空冷式氙弧灯,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光源安装在通风良好的曝晒仓内,光源为一个或多个氙弧灯,其个数和大小取决于所用仪器的形式; b) 滤光片(窗玻璃)置于光源与试样及蓝色羊毛标准之间,以使紫外光谱稳定衰减。所用滤光玻璃的透射比在380 nm~750 nm至少为90%,对具有吸收滤光片的装置,透射比在310 nm~320 nm时应降为0;
c) 滤热片,氙弧光谱中含有相当数量的红外辐射,需用吸收滤热片使之减弱; d) 湿度控制标样,试样表面上的有效湿度是低的,按GB/T 8432-1987规定的湿度控制标样的耐光色牢度应大于等于6级,此数据是用5-8级蓝色羊毛标准测得的: e) 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一起在空冷式设备中曝晒,受照面上的光强度的变异不应超过平均值的±10%: f) 氙弧灯离试样和蓝色羊毛标准表面的距离应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