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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QB/T 2717-2005 皮革 化学试验 挥发物的测定

作者:标准集团 添加时间:2023-02-13 0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中挥发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皮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B/T 2706-2005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ISO 2418:2002, MOD)

QB/T 2707-2005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试样的准备和调节(ISO 2419:2002, MOD)

QB/T 2716-2005 皮革 化学试验 样品的准备(ISO 4044:1977, MOD)

QB/T 2718-2005 皮革 化学试验 二氧甲烷萃取物的测定(ISO 4048: 1977, MOD)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物

在(102±2)℃温度下干燥皮革至恒重时,皮革中减少的质量。

4 原理

将切割好的皮革试样在(102±2)℃的烘箱内进行干燥,通过检查质量的变化测定挥发物的含量。采用本方法测定皮革内准确的水分含量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温度升高时其他挥发性物质也会挥发,辑质和油脂会被氧化,部分吸收的水分在干燥后还会留在皮革内。

5 装置

5.1 平底称量瓶,浅口,带有磨口玻璃塞,或者平底开口盘。

注:带有磨口玻璃塞的小称量瓶比开口盘有更好的精确度。

5.2 烘箱,温度能控制在℃的范围内。

5.3 分析天平,精确至0.001 g。

6 取样和试样的准备

6.1 取样

按QB/T 2706-2005的规定进行。如果不能从标准部位取样(如直接从鞋、服装上取样),应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记录取样情况。

6.2 试样的制备

按QB/T 2716-2005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