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GB/T 22887-2008 皮革 山羊蓝湿革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羊蓝湿革的要求、取样和试样的准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以铬靴为主加工得到的山羊蓝湿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五氯苯酚含量的测定
QB/T 2707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试样的准备和调节(QB/T 2707-2005,ISO 2419:2002, MOD)
QB/T 2713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收缩温度的测定(QB/T 2713-2005,ISO3380:2002, MOD)
QB/T 2717 皮革 化学试验挥发物的测定
QB/T 2724皮革 化学试验pH的测定(QB/T 2724-2005,ISO 4045:1977,MOD)
3 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要求
项目 | 要求 |
收缩温度/℃ | ≥85 |
pH | ≥3 .5 |
五氯苯酚(以绝干计)/% | ≤0.5 |
感官要求 | 表面颜色均匀,粒面紧实,无残留毛,无铬斑,无折痕,无铁斑;皮里洁净,无肉渣;切口颜色均匀一致;皮板手感自然柔软,无风干 |
4 取样
4.1 取样
除边肷部位外的其余部位,取样的大小应满足试验要求。
4.2样品的准备
使用锋利的切割刀将化学试验用样品切割成边长小于5 mm的块状,按QB/T 2707的规定进行空气调节48 h。
5 测试方法
5.1 收缩温度
按QB/T 2713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