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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GB/T 22807-2008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作者:标准集团 添加时间:2023-02-13 0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毛皮中六价铬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皮革、毛皮产品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B/T 1267毛皮成品 样块部位和标志

QB/T 1272毛皮成品 化学分析试样的制备及化学分析通则 QB/T 2706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取样部位

QB/T 2716 皮革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

QB/T 2717 皮革 化学试验挥发物的测定

3 原理

用pH值在7.5~8.0之间的磷酸盐缓冲液萃取试样中的可溶性六价铬,需要时,可用脱色剂除去对试验有干扰的物质。滤液中的六价铬在酸性条件下与1,5-二苯卡巴肼反应,生成紫红色络合物,用分光光度法在540 nm处测定。

萃取条件对本方法的试验结果有直接的影响,用不同的萃取条件(萃取剂、pH值、萃取时间等)得到的结果与本方法得到的结果没有可比性。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4.1磷酸氢二钾缓冲液: 0.1 mol/L。将22.8 g磷酸氢二钾(相对分子质量228)溶解在1 000 mL蒸馏水中,用磷酸将pH值调至8.0士0.1,再用氢气或氮气排出空气。

4.2 1:5-二苯卡巴肼溶液:称取1,5-二苯卡巴肼1. 0 g,溶解在100 mL丙酮中,加一滴乙酸,使其呈酸性。 注:已配好的1,5一二苯卡巴肼溶液应保存在棕色瓶中,在4℃时遮光存放,有效期14 d,溶液出现明显变色(特别是粉红色)时不能再使用。

4.3 磷酸溶液:将浓度为85%、密度为1. 71g/mL的磷酸700 mL,用蒸馏水稀释至1 000 mL。

4.4 重铬酸钾(K2Cr2O7)标准品:在(102士2)℃下干燥h。

4.5 六价铬标准储备液:称取0.2829g重铬酸钾,用蒸馏水溶解、转移、洗涤、定容到1 000 mL容量瓶中,每1 mL该溶液中含有0.1mg铬。

4.6 六价铬标准溶液:用移液管移取10 rnL六价铬标准储备液至1 000 mL容量瓶中,用磷酸氢二钾缓冲液稀释至刻度,每1 mL该溶液中含有1μg铬。

4. 7 氩气(或氮气,好是氩气〕:不含氧气,纯度至少为99.998%。

注:用氮气代替氮气,因其相对密度大,开启时不易向上逸出;而氮气相对密度比空气小,容易逸出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