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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解读《水质 透明度的测定 塞氏盘远程控制法》

作者:标准集团 添加时间:2023-03-09 00:00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由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归口的《水质 透明度的测定 塞氏盘远程控制法》团体标准,已经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精神和《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环学函〔2021〕09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透明度是指水体能使光线透过的程度,表示水的清澈情况,是水质评价指标之一。透明度不仅用来判别水体环境质量的好坏和水体富营养化程度,也是判别水质等级、水体营养、水体初级生产动力等一项重要指标和依据。水体透明度的大小取决于水体的浑浊度(指水中混有各种浮游生物和悬浮物所造成的浑浊程度)和色度(悬浮生物和溶解有机物造成的颜色)。说通俗一点,水的透明度,即阳光在水中的穿透程度。透明度过小,说明水体中浮游植物生物或悬浮物量过大,透光能力降低,上下水层的水温和溶氧差距大,水质容易恶化。

  目前使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和《透明度的测定》(SL87-1994)标准老旧,现场限制条件较多,以上方法对透明度的测量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在长期的实践和科学研究中现行的透明度观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工作需要。因此修改、补充和规范水质透明度的测定方法,对提高观测结果的准确性、科学性、可行性是十分重要的,对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的整体水平意义重大。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RB/T 21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等规程编制。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原理;5.仪器和设备;6.观测方法;7.测定结果及记录;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9.注意事项。

  主要条文说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塞氏盘远程控制法测定水质透明度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透明度的现场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部分为塞氏盘远程控制法测定水质透明度所需要遵循的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文件。这些标准和文件的有关条文将成为本标准的组成部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共规定了1条术语,其中“透明度”定义与《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塞氏盘法(B)3.1.5(2)中的相应内容等同。

  4.标准编制内容

  (1)方法原理:本方法使用由浮圈搭载塞氏盘、高清摄像头和影像回传系统组成的远程观测装置对水质透明度进行测定。即使用高清摄像头和远程遥控器对塞氏盘的位置进行判断和控制,通过高清摄像头回传的影像观察和记录卷尺下降距离,得到透明度结果。

  (2)仪器和设备:本部分对测定水质透明度的远程观测装置结构作出了规定。包括塞氏盘、高清摄像头、可伸缩调节的浮标支架、控制箱、刻度卷尺、浮圈系统。

  (3)观测方法:本部分对水质透明度的观测方法作出了规定,包括观测距离和位置、观测的天气条件、观测步骤等。

  (4)测定结果及记录:本部分对水质透明度测定结果和记录的内容做出了规定,包括记录结果的精确度、水域名称和监测地点、测量日期和时间、所用方法的名称、所用设备的类型、测量人员的姓名及个人视力、光照条件、天气条件、水体的颜色、水体表面的藻类水华现象等信息。

  (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本部分对水质透明度测定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进行了规定,包括观测人员的要求、观测设备的要求等。

  (6)注意事项:本部分对水质透明度测定时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规定,包括不应进行观测的天气条件、测量时应避开的区域、塞氏盘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测量时要避免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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