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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解读《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技术规范》

作者:标准集团 添加时间:2023-03-09 00:00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与质量发展促进会归口,相关企业、协会、技术研究机构等单位起草的《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技术规范》(原立项名称为“《无人船水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对水域水质环境进行采样监测是我国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履行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需求不断提高,环境管理对监测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其中,日常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环境科研监测中断面不断加密、点位数量不断增加,使监测工作任务负荷增加;此外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采样人员往往处于危险的采样环境中,其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也成为日益凸显的问题之一。因此亟需一种规范合理、安全可靠的技术装置、采样方法来解决和满足目前地表水环境监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需求。

  随着无人船技术的不断提高,使用无人船技术对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成为可能。但目前我国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偏少,因此有必要开展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研究工作。本技术规范制定后,可以为无人船用于水域水质采样监测操作提供科学、明确的技术要求,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本标准旨在规范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的技术要求、样品采集与分析、数据的处理和保存、质量控制,为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提供技术支撑和规范。

  本标准参考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2763.6 海洋调查规范 第 6 部分: 海洋生物调查;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 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HJ 442.1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部分 总则;HJ 442.3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等规程编制。

  本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标准的结构

  本文件根据目前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相关的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参 照 GB 17378.3《海洋监测规范 第 3 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内容,从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的技术要求、样品采集与分析、数据的处理和保存、质量控制等方面构建总体框架。

  2.技术要求

  文件第4章从监测平台与监测仪器要求、采样器要求2个方面进行规范。

  3.样品采集与分析

  文件第5章规定了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的样品采集与分析,具体包括采样方式、水样采集、样品分析的具体要求。

  4.数据的处理和保存

  文件第6章规定了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的数据的处理和保存,包括样品保存基本要求、样品数据处理和保存方法的相关内容。

  5.质量控制

  文件第7章规定了无人船水域水质监测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智质量控制基本要求、采样质量控制和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