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集团:SN/T 1654-2005 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2,3,5,6-四氯苯酚残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皮革制品中2,3,5,6-四氯苯酚及其盐类残留量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皮革及其制品中2,3,5,6-四氯苯酚及其盐类残留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QB/T 3812.1 皮革 试验室样品部位和标志
QB/T 3812.2 皮革 物理性能测试片的空气调节
3 方法提要
皮革中残留的2,3,5,6-四氯苯酚及其盐类在碳酸钾溶液中形成钾盐而被提取至水相,提取液酸化后,用正己烷反提取。净化后,再用碳酸钾溶液提取至水相。加人乙酸酐生成2,3,5,6-四氯苯酚乙酯,后再用正己烷提取。用气相色谱电子俘获检测器测定,内标法定量。
4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所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应符合GB/T 6682三级水的要求。
4.1 碳酸钾:分析纯。
4.2 碳酸钾溶液:0.1 mol/L,13.8 g碳酸钾溶解于1 000 mL蒸馏水中。
4.3 正己烷:分析纯。
4.4 硫酸(ρ=1.84 g/cm3):分析纯。
4. 5 乙酸酐:分析纯。
4.6 2,3,5,6-四氯苯酚标准品:纯度>99%。
4.7 2,3,5,6-四氯苯酚标准储备液:100 μg/mL,用0.1 mol/L碳酸钾溶液配制。
4.8 艾氏剂内标溶液:用正己烷配制,浓度约为0.05 μg/mL。
5 仪器和设备
5.1 气相色谱仪:配有电子俘获检测器。
5.2 恒温振荡水浴。
5.3 旋涡混合器。
5.4 离心机。
5.5 锥形瓶:100 mL具磨口塞。
5.6玻璃砂芯漏斗:2号。
5.7 微量注射器:10μL、100μL各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