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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集团:SN/T 1653-2005 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

作者:标准集团 添加时间:2023-02-13 0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提要

试样经微波消化处理后,导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原子化,吸收铅283.3nm共振线、镉228. 8 nm共振线,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吸收值与铅、镉含量成正比,将其与铅、镉标准系列比较确定样品中铅、镉含量。

4 试剂和材料

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二级水的规定。

4.1 硝酸:优级纯。

4.2 硝酸溶液:1+99。

4.3硝酸溶液:1+9。

4.4 铅标准储备溶液:1 000μg/mL。

4.5 镉标准储备溶液:1 000μg/mL。

4.6 铅标准工作溶液:将上述贮备溶液(4.4)用硝酸溶液(4.2)稀释,配制成50 μg/mL标准溶液。 4.7 镉标准工作溶液:将上述贮备溶液用硝酸溶液稀释,配制成10 μg/mL标准溶液。

5 仪器

所用玻璃容器及消化罐均以硝酸溶液浸泡24 h以上,用去离子水冲洗、晾干,备用。

5.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附铅、镉空心阴极灯。仪器工作条件参见附录A。

5.2 微波消化系统(备有压力控制系统)。样品消化参考条件为:压力0.5 MPa,1 min;压力3.0 MPa, 4 min。

5.3 可温控加热板。

6 试样制备

抽取代表性试样约10 g,剪成边长约5 mm×5mm的小块,混匀,装人试样瓶中待测。